2013年4月15日,记者从陕西省市工信部门获悉,陕西省正研究加快推进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西安拟在出租车行业率先试点甲醇小轿车。
近年来,陕西省依托煤炭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煤基醇醚产业,目前已成为全国甲醇生产大省。开展甲醇汽车试点不仅有利于开拓甲醇市场,促进陕西省煤化工产业发展,还有利于推动新能源汽车研发,降低污染物排放和节约车辆营运成本。日前,工信部决定在山西省、上海市和陕西省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根据试点要求,甲醇汽车试点运行所用甲醇燃料,应是高比例甲醇车用替代燃料M85或M100,甲醇燃料实行定点调配、定点供应、定点加注等。甲醇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汽车生产资质,试点运行的所用甲醇汽车应满足甲醇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并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生产企业应确保甲醇汽车产品终身维护。
据悉,自2005年起,陕西省就逐步开展甲醇燃料试点推广工作,延长石油已建成甲醇燃料调配中心7座,具备了产业化条件。按照工信部有关要求,陕西省将在西安、宝鸡、咸阳、榆林和汉中等五市,分别开展甲醇小轿车、微型车和载重汽车等试点工作,其中西安市拟在出租车行业率先进行试点。目前西安市相关部门已初步完成实施方案,待市政府同意后上报中省审批,但具体何时实施尚无明确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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