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7日消息:6月30日,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一年试行期将结束,近日再次公布新的限牌征求意见稿,在20个“限牌”细节方面进行调整。
新的管理办法将节能车与新能源车区别对待,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和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车方可直接申领指标。而国家认定的节油率超过20%的混合动力中小客车认定为“节能车”,仍需摇号申请,但保留了10%的指标配置额度。
对于车辆更新的排量,征求意见稿中则放开限制:原车排量在2.5升以下的,可以更新为不超过2.5升的车辆;原车排量超过2.5升的,更新不得超过原车排量。广州市交委表示,由于根据此前规定,试行期间已购置低排量车辆的车主难以对名下车辆进行升级,征求意见稿予以放宽。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广州市民可以在车辆登记10年内不受次数限制申领更新指标(对2012年6月30日已办理登记的,自2012年7月1日起算),超过10年的,需要凭增量指标更新车辆。有市民认为这是变相强迫车主10年内换车。广州市交委表示,小汽车使用10年后,车辆环保排放标准及安全性能难以适应发展需求,鼓励更新车辆是主管部门的倾向;但这并不意味着限制现有合法牌照车辆正常行驶。
据了解,调控10个月以来,广州全市中小客车实际增长量为7.2万辆,目前保有量为176.6万辆,调控试行期月均增长仅为7200辆,调减了约14.5万辆中小客车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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