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日报道:近日,由省工信委起草,省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发布实施。同时,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共同出台意见,将支持采购本地汽车,加快推进甲醇汽车、新能源汽车和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加强与省外大型汽车企业合作,力争使汽车产业工业增加值占全省装备工业的35%以上,进而使我省成为国家西部重要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专用汽车研发、生产、销售和出口基地。
财政购车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购地产汽车
根据《意见》,我省将加大本地汽车采购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地产汽车车型纳入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品种目录范围,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用财政经费购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购地产汽车。组织引导客运、公交、出租、驾校、环卫和建筑企业购买各类地产汽车。对地产汽车企业开设的本品牌汽车4S销售店,公安部门可在4S销售店设立登记服务站,对国家批准的免检汽车由销售店办理售出新车的注册登记。
申请将兰州等6个城市列入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
争取国家工信部甲醇汽车试点省区政策,积极对接省内甲醇资源,建设以甲醇为主的新能源汽车制造基地和甲醇燃料加注站,促进地产甲醇汽车的推广应用。对车用甲醇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将加快推进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共同维护车用甲醇燃料市场秩序。积极申请将兰州等6个城市列入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推进纯电动汽车微公交模式试点。此外,还将研究出台电动车推广措施,涉及免除上牌费、过路过桥费、不受限行限购影响等政策。
兰州拟盘活兰州宇通资产生产大型客车
根据《意见》,我省将积极争取有市场竞争力的汽车企业来甘投资。目前,嘉峪关市与浙江铁牛集团达成初步协议,合作建设汽车综合产业园生产经济型轿车;武威市拟引进航天泰特燃气重型卡车;兰州市拟盘活兰州宇通资产与青年汽车公司合作生产大型客车;定西市引进重庆彬立集团建设汽车产业园及其零部件等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省工信委表示,将充分发挥省内原材料优势,大力支持酒钢集团、兰州石化、蓝天玻璃等重点企业,为汽车生产企业提供原材料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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