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2日报道: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邱丽新日前在第二届中国-太平洋岛国论坛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研讨会上表示,支持新能源行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多渠道利用外资,包括境外上市、引入国外风险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
邱丽新表示,商务部将进一步创造利用外资的方式,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同时,鼓励企业引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相关先进设备、技术和关键零部件,对相关产品和设备的进口给予财税的优惠政策。支持汽车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新能源的基础和前沿技术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进行全球研发和外包,在研发机构开展联合研发和向国外提交专利申请。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交流和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的经验。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志新在会上透露,包括示范城市名单在内的新能源汽车第二期示范政策将很快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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