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6日报道: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我们有责任让更多的家庭开着新能源汽车奔小康,并且行驶得更快、更安稳。
似乎一夜之间,身边的微型电动汽车多了起来。在宜春市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两座或五座的微型电动汽车来往穿梭。城区一些路段,还经常能看到微型电动汽车的展销活动。
其实不仅宜春城区,在一些县城也有微型电动汽车销售。前几天,笔者老家亲戚就在宜丰县城看车,问我买一台价格3.2万元的五座电动汽车划不划算。商家告诉他,肯定划算,价钱不贵,操作简单,还不需要考驾照、买保险。据了解,宜丰县城就有2家微型电动汽车销售商,这种汽车很受农村中老年人的欢迎。
微型电动汽车填补了三四线城市和农村汽车市场的“空白点”。有专业机构统计,2013年全国微型电动汽车的销量达到20万辆左右,主要集中在中小城市和农村。微型电动汽车迎合了庞大的低端汽车市场需求,这正是它受欢迎的主因。
微型电动汽车悄然走入我们的生活,圆了那些年龄偏大、没有汽车驾照、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人士的汽车梦。55岁的宜春市民罗师傅花了3万多元买了一辆五座的微型电动汽车,结束了风吹雨打的出行历史。不过,罗师傅有时候开得并不安生。一方面,微型电动汽车品牌杂乱,品质良莠不齐,安全性能不太高;另一方面,这种车在行驶中确实存在不少管理难题。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的管理属性模糊,驾驶门槛太低,车辆保险不好购买,谁都无法管又谁都可以管。自从买了这辆车,罗师傅就听到了不少争议。
之所以有争议,是因为微型电动汽车的尴尬身份。目前,微型电动汽车并未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规划,不享受购车补贴政策。国家也没有出台微型电动汽车的生产标准,对它的运行管理也处于真空地带。甚至不少微型电动汽车生产厂家并不具备合法的汽车生产资质。争议的主题无非聚焦产业政策、生产标准、行驶管理以及电池环保等方面。争议的两种态度,就是放,还是堵。
新生事物都有两面性。但笔者认为,我们应积极看待微型电动汽车的发展现状。回避不是办法,堵也不是办法。而应该从产业的合理性、规范性上正面引导。
首先,应从国家层面尽快出台微型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制定统一的行业准入标准和生产标准,规范微型电动汽车的市场管理和行驶管理。
其次,应以政策为杠杆,鼓励企业革新电池技术水平,逐步提高微型电动汽车品质,引导企业阶梯式地向中高端产品迈进。然后,逐步淘汰电池技术低、品质落后的低端微型电动汽车。
当然,这些宏观环境的落地需要一个过程。面对奔涌而来的微型电动汽车市场浪潮,我们应该在微观环境上提前谋略、及早应对。比如,山东省德州、聊城、淄博等地就出台了微型电动汽车管理办法,对驾照和汽车挂牌等做出了规范管理。尽管在实施中尚有难点,但无疑是一个进步。就近来说,我省多地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纯电动小型汽车也成为发展的重要方向。在这股春风中,微型电动汽车必将快速普及。这就更需要当地政府未雨绸缪,在管理上提前规划设计并逐步实施。
微型电动汽车,并不是一个“微话题”。它既涉及上层的产业设计布局,又关乎不少家庭的生活梦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我们有责任让更多的家庭开着新能源汽车奔小康,并且行驶得更快、更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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