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云南省公布了《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对云南省公务用车改革及管理作出规定,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草案规定,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
为了避免借特殊用途名义购置一般公务用车,草案还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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