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记者接到群众实名举报,举报人称山西霍州朱登红、朱登云兄弟二人与荀建平(当时任该镇党委书记)沆瀣一气,三人通过承包集体财产的名义转让了该煤矿,造成了近亿元的集体财产流失的严重后果。
举报人刘六喜称,我是山西霍州市北环办北关居委会的一名共产党员,流失的集体煤矿是霍州市北关煤矿二坑,1988年由我承包经营管理,由于当时煤矿生产设施落后,我自筹几百万资金,投资兴建了立井和斜井,投产后,生产效率得到了的提高,井下的安全生产得到了保障,建成后,没有发生过一次矿难死人事件。1995年,国家实行煤矿整合收回经营权,当时该煤矿估计为430万,实际支付给我270万(当时该镇政府书记周维林、主任张连生具体办理)。
荀建平在任白龙镇党委书记期间,多次利用手中的权利,培养亲信,将和他合伙经营煤矿的朱登云提拔为白龙村(霍州最大的农村)的书记,朱登红提拔为涧庄村的书记。兄弟二人为虎作伥,胆大妄为,多次为荀建平聚众豪赌提供赌资。
2004年,荀建平利用职权,以股份制改造的名义巧取豪夺,将该煤矿转给朱登红、朱登云兄弟二人,同时将该煤矿更名为霍州市东辛煤矿。2009年,借助国家煤矿整合,朱登红、朱登云兄弟二人将该煤矿以八千多万的价格与力拓煤业公司实行重组。事后荀建平、朱登红、朱登云等人获得几千万元的不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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