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5日报道:近日,随着中办、国办两份文件的下发,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将全面启动。公车改革已经持续了长达20年的时间,近段时间终于尘埃落定,这一改革政策受到了群众们的欢迎。另外一个让我们高兴的消息是公车采购将朝着新能源汽车的方向改革,7月13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或将直接刺激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市场的发展,本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将成为最大赢家。
“方案”指出,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备案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除上述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外,“方案”要求各省(区、市)其他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2014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微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区域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2014年的购买比例不低于15%。
“方案”明确规定了,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并鼓励在环卫、邮政、旅游、公交等更多领域和更广泛用途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方案”所指的新能源汽车,包含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是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截至目前,四部委联合公布了两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核心城市,及山东、内蒙古、云南、贵州、江苏等省份的核心城市群。
另外,相关部门为了保证方案的正常实施,五部委还制定了具体的量化考核反馈机制。而且在新能源车的配套设施建设上,上述文件指出,要按照“企业投资为主、政府鼓励引导”的原则进行建设。中央政府力挺新能源车充电,承诺“保障充电需求,建成与使用规模相适应、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的充电设施及服务体系”,上述文件规定,各地的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
方案对新能源汽车做了细致的划分,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并建议,在以城区内行驶为主、运行路线相对固定的公务用车,应当选用纯电动汽车。高寒地区可选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
公车采购新能源汽车将起到火车头效应。现在中国正在进行公车改革,大批的公车会被拍卖,官员的公车数量也会大幅萎缩。那么未来政府相关部门采购新能汽车作为公车使用,数量肯定会没有预期的那么多。因此很多人在质疑公车实现新能源化的“300亿”这个数目是否可信。
笔者倒是认为,质疑300亿没有意义。因为中国是一个官本位思想非常浓烈的国家,未来如果政府公车采购能够选择新能源汽车,那么在全社会必将产生不小的影响力,这对于推动全社会的新能源发展及推广都将大有好处。我们没有必要讨论新能源公车采购会产生多少效益,我们只需要看到这个火车头的带头效果就可以了。
自今年以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利好措施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特别是在这个火热的7月里,中国的新能源发展也被推动到了热火朝天的状态里,首先是7月8号,德国总理默克尔出席了在清华大学举行的中德电动车充电项目,宣布未来德国和中国电动车的充电接口将完全统一。这对于推动中德两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都将大有裨益。
然后是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会议强调,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支持新能源汽车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于实施创新驱动,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拉动国内市场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公布车型目录。让更多人选择绿色出行,为可持续发展增添能量。
7月13日中央政府又下发了公车采购新能源汽车的方案。一系列的新能源扶持政策由中央政府推出,按照我国政府在2012年制定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到2015年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万辆,到2020年超过500万辆的规划要求。中国全面发力新能源汽车的时代即将开启。
笔者有理由相信,在国内高油价、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再在中央政府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扶持下,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必将越来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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