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3日报道:日前,在福州市台江区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全市第一例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简称“车购税”)手续成功办理。这辆裸车售价在6万多元的纯电动轿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额为6000多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相关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国家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据悉,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主要集中在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三大类,也就是必须是使用电池电机参与驱动的新能源汽车,因此也就不包括目前存在的油气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
福州国税相关人员提醒,纳税人购置新能源汽车办理免税的时间期限需注意两方面:一是必须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二是购置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日期为准。因此,开具日期需在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且在该车型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公布生效之后。换言之,若购置车辆的发票购置日期在该车型纳入目录之前,则不能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