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日报道,记者3月1日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环保部等十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鼓励绿色产品消费、扩大绿色消费市场、加强金融扶持等17条具体举措,力促绿色消费发展。
意见明确了“绿色消费”的概念,即“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特征的消费行为”,还提出了总体目标:“到2020年,绿色消费理念成为社会共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奢侈浪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形成。”
在鼓励绿色消费方面,意见明确提出,“继续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环保汽车、高效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到2020年,能效标识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
在完善绿色采购制度方面,意见提出,“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引进社会资本利用既有停车位参与充电桩建设和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2016年,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广泛应用。”
在加强金融扶持方面,意见提出,“研究出台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设施等绿色消费信贷的激励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保险保障。研究建立绿色消费积分制。”
这也是继服务消费之后,新消费再度迎来国家政策扶持。去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指出,中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并对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这六大重点领域做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