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规还规定,蓝牌小型新能源货车除重点区域可全市通行
2016年6月1日起,大型新能源客车及新能源小型客车,在通行武汉长江大桥、江汉一桥时,均不再受单双号限制。武汉市《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明确,新规将于下月起实施,拥有新能源车的单位及个人请注意享用这些“优待”。
武汉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小型客车不受区域限行规定的限制。如长江大桥和江汉一桥的单双号限行;东湖风景区等景区节假日等临时设定的单双号限行等尾号限行规定,新能源小型客车均不受限。
大型客车不受长江大桥、江汉一桥通行措施的限制,但需遵守其它关于大客车的通行管理规定,如长江隧道、东湖隧道、水果湖隧道及武汉市内部分高架对大型客车禁止通行。
新能源载货汽车方面,蓝牌小型载货汽车除长江大桥、江汉一桥、长江隧道、因施工禁止货车通行的路段等道路、汉正街地区等重点区域外,可在全市通行,不再办理通行证,早晚高峰不限行。
黄牌新能源大型载货汽车需按现有的大型载货汽车管理规定通行。
此外,非武汉市新能源客车与本市同类车辆享受同等通行待遇。非武汉市新能源载货汽车应遵守本市限行的外埠货车通行管理规定。武汉市三环内禁止外埠货车通行,非本市的新能源载货汽车应按此规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