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低速电动车企业及产品引导性目录》(下称《引导性目录》)第一批名单落地。
此次《引导性目录》公布是继2016年9月开封、洛阳、新乡、焦作、许昌、商丘、信阳、濮阳、驻马店、济源10个省辖市共同成立河南省低速电动车合作示范区后,河南省政府对电动车产业的再一次政策引导和项目推进。对于低速电动车而言,进入《目录》不但意味着取得了主管部门的支持和认可,更肩负着河南新能源车的一份责任。
在《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24号建议的答复》中,河南工信厅对于楚金甫、刘春真等6位代表的 “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河南低速电动乘用车”的建议高度重视,河南省政府也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发展低速电动车。据了解,目前河南省具有一定规模的低速电动车企业20多家,产能突破20万辆,从业人员2万多人,2015年产销以达到7.5万辆,销售收入20亿元。
河南《引导性目录》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低速电动车生产,保证产品质量,鼓励正向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继续发展,进一步促进低速电动车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同时还将建立企业及产品一致性管理退出机制,对不能保持规范条件的生产企业及产品实行退出管理。
相信《引导性目录》出台后,真正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和正向研发能力,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企业,将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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