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9-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在德国共同主持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作为中德两国双边合作的重要内容,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汽标委)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和德国汽车标准委员会于2018年7月10日签署谅解备忘录,决定成立中德智能网联汽车标准法规工作组,建立“面向未来、平等互利、合作共赢”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标准法规的交流、合作与协调。
汽标委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主任委员、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凯和德国汽车标准委员会主席、德国汽车工业协会董事长Damasky代表双方签字,确定1)定期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的相关交流;2)共同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标准法规研究和制定;3)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国际标准法规交流、合作与协调。
汽标委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和德国汽车标准委员会作为各自国家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分别承担中德两国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规划、标准制修订、相关政策研究及国际标准法规协调的职责。
此次合作得到中德双方政府主管部门、产业界的广泛支持,标志着中德双方在智能网联汽车标准法规领域的合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双方将以此为契机,积极落实中德总理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合作精神,务实推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标准法规研究、制定与协调,为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及产业发展和应用创造有利的标准法规环境,与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构建安全、有序、高效、节能的未来汽车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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