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12月11日)宣布了2015年5月份以来对燃煤电厂环保电价执行情况的检查结果,对未落实环保排放的发电企业实施经济制裁,总额为6.35亿元。
201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监管办法》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对安装环保设施的燃煤发电企业,执行新的环保电价加价政策。
该《监管办法》同时明确了惩罚措施,即当燃煤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仍执行环保电价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没收超限值时段的环保电价款。超过限值1倍及以上的,并处超限值时段环保电价款5倍以下罚款。
财新记者了解到,2015年5月中旬开始,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环保电价检查。检查的重点就落在查处发电企业不按规定投运脱硫装置但仍执行国家脱硫电价的行为,以及执行环保电价燃煤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的行为等。
该项全国大检查一直持续到8月31日。 最终针对发电企业的6.35亿罚款中,包含扣减脱硫电价6800万元,没收环保电价款5.21亿元,以及罚款0.46亿元。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施子海向媒体表示,2015年是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收官之年,也是脱硫电价向环保电价过渡首个年度。下一步,国家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整改,推动燃煤发电企业加快环保设备升级改造,保证脱硫设施正常投入运营,能够达标排放。
为了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政府部门力图通过经济手段鼓励燃煤电厂大力推进环保改造。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政策研究主管彭澎告诉财新记者:目前燃煤电厂获得的脱硫电价补贴为1.5分/千瓦时,脱硝电价补贴为1分/千瓦时,除尘电价补贴为0.2分/千瓦时,累计环保电价补贴为2.7分/千瓦时。2014年火电发电量约为4.2万亿度,大约环保电价的总支出大约为1000亿元左右。
除了上述针对燃煤电厂的环保电价支持,政府又推出了针对超低排放燃煤电厂的额外补贴政策,这意味着未来针对燃煤电厂的环保经济激励总额将远远超过1000亿。12月9日,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2016年以前并网的超低排放机组补贴1分/千瓦时,2016年以后并网的超低排放机组补贴0.5分/千瓦时,并执行到2017年底。
虽然国家加大力度支持煤电环保,但硬币的另一面是,火电上网电价降很快下调。根据煤电联动的价格调整机制,国家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已经将火电电价下调方案上报至国务院,预计全国平均下调幅度为3分/千瓦时,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15年以来,由于全国经济增速放缓,电力供大于求的局面凸显。前三季度,煤电的设备利用小时数为3330小时,已经连续20个月同比降低。业内人士担忧,燃煤电厂利用小时数不断减少,以及电价下调会导致部分发电企业在环保投入和环保设备运行方面降低积极性,未来政府部门将面临更艰巨和复杂的监管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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