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4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赴山西省临汾市调研光伏扶贫试点开展情况,并主持召开了光伏扶贫座谈会。会议总结了山西省开展光伏扶贫工作一年来取得的经验,分析了有关困难和问题,研究了下一步扩大光伏扶贫工作的政策措施。
刘琦充分肯定了山西省光伏扶贫试点取得的成绩,认为光伏扶贫试点中的各种模式都对拉动贫困地区脱贫,以及扩大农村投资、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山西省及临汾、大同两市在光伏扶贫工作组织、资金筹措、项目实施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政策,取得了初步成效。
刘琦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刚刚召开的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吹响了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任务作出部署。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对光伏扶贫工作的认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光伏扶贫工作。
刘琦对进一步做好光伏扶贫工作提出八点要求:一要精准识别扶贫对象,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中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光伏扶贫要与其他扶贫方式统筹协调,做好衔接。二要因地制宜选择建设方式,根据贫困户分布、土地资源、电网接入条件,因地制宜建设户用光伏、村级电站、光伏农业大棚和集中式光伏电站。鼓励探索“光伏+”各种模式。三要以县为单元制定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做到项目与扶贫对象精准对接,国家能源局将按照地方上报的实施方案及时下达光伏扶贫建设规模。四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地方政府要整合各种扶贫资金,金融机构要提供优惠贷款,要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五要落实好电量收购和补贴政策。电网企业要做到全额收购光伏扶贫项目发电量,按月足额结算电费。国家优先保障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发放。六要加强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光伏扶贫工程要采购经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先进设备,要选择具备资金实力、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企业承担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和运维。七是电网企业要加大贫困区农网改造投资力度,为光伏扶贫项目及时并网和可靠运行提供技术保障。八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省(区、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合力推动光伏扶贫工作。
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山西省发改委、扶贫办,临汾市、大同市,汾西县、吉县、大宁县、天镇县、浑源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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