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排光伏发电板整齐划一,一块块蓝色多晶硅组件闪闪发光,一条条电缆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一起,源源不断地将电流传输到了电网……吉县屯里镇窑渠村100千瓦光伏电站,今年1月7日并网运行,年发电量约为16.5万千瓦时,可收入16万多元。
临汾市紧紧抓住汾西、大宁和吉县3县被确定为国家光伏扶贫首批试点县的重大机遇,早谋划、早动手,实现了扶贫开发由传统方式向现代方式的重大转变,为全国开展推广光伏扶贫做出了示范。8月11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在临汾调研时指出,临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积极探索光伏扶贫新路子,创造了很多成功经验,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社会动员方面力度很大,贫困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有效提升。
目前,光伏扶贫工程在临汾市全面铺开,共实施了145个村级100千瓦光伏电站,10个由企业承建的10兆瓦以上地面电站,其中有9个村实现并网发电,累计发电60余万度,有89个村开工建设,其余村级电站正在积极推进;9个由企业承建的10兆瓦以上小型地面电站前期工作已完成,预计年底可并网发电。
临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光伏扶贫工程,率先提出实施“两个全覆盖”:一是以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全覆盖”为目标,在每个贫困村建设一个100千瓦光伏电站,每年可发电达13万-15万度,用电站收益扶持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使之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另一个是以无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全覆盖”为目标,以发展光伏设施大棚为主,建设10兆瓦以上的小型地面光伏电站。按10兆瓦为单位计算,每年向扶贫部门缴纳1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全覆盖无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每人每年收入可达到5400元。
临汾市制定了“千村万户”光伏扶贫工作规划,推进光伏产业高效发展,即到2020年,光伏电站建设总规模达到2000兆瓦,其中,村级电站建设达到500兆瓦,使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人均达到1千瓦,到2020年实现同步达小康;与光农、光林、光畜发展相结合,小型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达到1500兆瓦,使全市大约4.5万无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达到小康生活标准。
为了有效解决光伏扶贫大规模推广的资金问题,临汾市对10兆瓦光伏地面电站项目主要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村级100千瓦光伏电站项目主要由政府出资建设,全市100个试点村项目,除30个国家试点村省里扶持外,其他均为市筹。同时,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鼓励市内外有条件的企业参与,撬动社会资金用于扶贫工程。
为了强力推进光伏扶贫工程,该市成立了市长岳普煜任组长、市委副书记王文英、副市长王振宇为副组长的光伏扶贫项目推进领导组,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性文件,规范了项目管理和工程建设。该市还加强项目收益资金管理,对村级电站,除偿还建设资金外,剩余部分收益60%用于资助贫困对象,40%建立“专项扶贫基金”,用于项目村贫困人口和产业项目扶持;对10兆瓦以上电站,每年由投资运行企业缴纳1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至县扶贫专户,县扶贫部门统计造册需要扶持的贫困人口,由财政专户直接拨付农户银行卡,确保无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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