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改委公布的信息显示,国家发改委于12月7日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黑山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5〕2866号)批复了黑山矿区总体规划。
这是今年国家发改委批复新疆的第二个矿区总体规划,也是“十二五”以来国家发改委支持新疆煤炭资源开发批复新疆的第十三个矿区总体规划。
黑山矿区位于吐鲁番市托克逊县,该矿区东西长约35公里,南北宽约4公里,面积约107平方公里,煤炭资源储量22.3亿吨。
矿区划分为2个井(矿)田,规划建设规模1240万吨/年。其中:黑山露天矿1000万吨/年、通盖井工矿240万吨/年。
矿区煤种为低变质程度的长焰煤,属特低灰-低灰、特低硫-低硫、高发热量、热稳定性好、富油、有害元素含量低的优质动力发电、化工用煤及民用煤,特别也是直接液化最好的煤种之一。
科学合理有序开发黑山矿区优质煤炭资源,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可带动煤炭转化及深加工的快速发展,延伸煤炭产业链,带动就业,促进当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新疆发改委将会同当地政府按照国家批复的矿区总体规划,严格履行煤矿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积极推进矿区内煤矿项目的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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