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发改委网站刊登了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科学引导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发改委组织编制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现予印发。
盖世汽车了解到,充电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是电动汽车普及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紧迫任务,也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
国内充换电站需求达到11987座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下文简称“发展指南”)指出,根据我国在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等领域的汽车增长趋势,结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目标,经测算,到 2020 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 500 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超过 20万辆,电动出租车超过 30 万辆,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超过 20 万辆,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超过 430 万辆。
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要求,经分类测算,2015 年到 2020 年需要新建公交车充换电站3848 座,出租车充换电站 2462 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2438 座,公务车与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 430 万个,城市公共充电站 2397 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 50 万个,城际快充站 842 座。
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电动汽车发展基础较好,雾霾治理任务较重,应用条件较优越的加快发展地区,预计到 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 266 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7400 座,充电桩 250 万个。
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示范推广地区,预计到 2020 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 223 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 4300 座,充电桩 220 万个。
在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尚未被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的积极促进地区,预计到 2020 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 11 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 400座,充电桩 10 万个。
总体目标:满足全国 500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发展指南指出,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 2020 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 1.2 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 480 万个,以满足全国 500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新增超过 3850 座公交车充换电站、2500 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50 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积极推进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新增超过 430 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以满足基本充电需求。盖世汽车获悉,发展指南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新增超过 2400 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 50 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以满足临时补电需要。
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四纵四横”的城际快充网络,新增超过 800 座城际快充站,以满足城际出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