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确定今年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
盖世汽车·新能源获悉,河北省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是35000辆(标准车)。
2013-2015年河北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21323辆,折合标准车199689辆,超出预定推广目标40.8%。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新能源标准车以纯电动乘用车为标准进行计算,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关系如下表所示。
新能源标准车折算关系表
河北省将机关公务车、机要通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环卫车、邮政车、校车、城乡公交车(含农村客运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出租车9类新能源汽车纳入公共服务领域范围。
2016年河北省重点在公交、物流、出租车,以及环卫等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其中公交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是1471辆,折合标准车19972辆;物流领域,推广纯电动物流车3330辆,折合标准车5994辆。推广应用总质量小于3.5吨的微型纯电动邮政快递车1120辆,折合标准车1680辆;出租车领域,推广1830辆(折合标准车1830辆),包括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且续航里程大于150公里;在环卫领域,推广应用纯电动环卫专用车590辆,折合标准车885辆。
河北省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领域和推广目标
同时,河北省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在企业和私人领域灵活机动完成新能源标准车推广任务,新增或更新的公务车50%以上为新能源汽车。
多种举措确保完成任务
为了完成目标,河北省财政按国家补贴标准1∶1比例对购买新能源车辆的用户进行补贴。同时,对消费者购置的符合政策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免收车辆牌照费。新能源汽车在城区道路行驶,不受重污染天气限号限行应急响应措施限制。对符合城市道路安全通行条件的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纯电动汽车,优先办理通行证件。
除了上述财政补贴和各种优惠政策(特权)外,河北将加大充电设施建设,2016年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
据盖世汽车·新能源了解,目前,河北省充电设施数量与推广的新能源车辆数量存在较大的差距,其比例为1:6.4,严重制约着新能源车辆的普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河北将加快公交、环卫、机场通勤、出租、物流、租赁、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先选择在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
「盖世汽车·新能源」评论:“过激”政策行为值得商榷
目前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是一种行政任务,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任务,刺激消费者购买,普遍的做法是给予高额财政补贴。河北省2016年的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比例由之前的1:0.5提高到1:1。
除了补贴之外,还给予新能源汽车一系列政策方面的“照顾”,甚至是“特权”。政策方面的“照顾”主要表现在: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不用摇号,优先上牌,免收车辆牌照费,甚至在一些特殊地段免收/少收停车费。在“特权”方面,新能源汽车不限号限行,甚至可以走在公交车道,比如广州、西安此前就发布过此类政策。
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目的是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如果仅仅为了完成行政推广任务而推广,采取“非理性”的做法,比如提高财政补贴、不限号限行、走公交车道等,将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比如加剧城市交通拥堵,占据公交车道损害多数人的利益等。
河北省将“校车”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范畴,笔者对此深表担忧。这一担忧主要源自新能源大巴频的发起火事故。春节前,关于新能源大巴停用三元材料动力电池的争论引起整个行业的震动,主要原因是三元材料动力电池的安全性现阶段相对不高,若发生起火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但是2015年发生的多起新能源大巴起火事故,起火的车辆并非都是采用的三元材料动力电池,其中不乏磷酸铁锂动力电池。
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高额利益的诱惑和驱使,让一些新能源车辆制造商比较浮躁(除了自身的技术问题之外还选择使用了质量不高的动力电池),其产品质量和性能存在严重的隐患。
大巴起火,成人都无法保证安全逃生,更何况是未成年的学生!真不敢想象载着小学生的新能源校车起火了……
为了完成行政任务,地方政府采取的一些“过激”措施非常值得商榷,换言之,是懒政的表现。顾眼前、顾长远、谋大局、促发展,方为新能源汽车政策制定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