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中机中心发布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产品,应提交符合GB/T 32960.3-2016《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或企业平台符合性报告和车辆符合性报告),未提交的将在第295批《公告》中取消推荐车型目录。
对于《公告》内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改装车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应提交符合GB/T32960.3-2016《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或企业平台符合性报告和车辆符合性报告),未提交的将在第297批《公告》中予以撤销。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尽快对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免费提供监测系统的升级改造服务,纳入企业监测平台进行监测。
获得GB/T 32960.3-2016《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有何意义?记者采访企业了解到,通过该标准的检测意味着具备按照国家标准传输车辆数据的能力,可以接入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
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是由工信部主导、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提供技术支持而搭建起来的国家、地方、企业三级监管平台,旨在对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4月6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组织专家对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能力需求进行论证,参会专家一致通过评审,表示该平台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系统性。
据记者采访相关企业了解,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主要功能是在线监测车辆运营状态及车辆状态,包括电量、里程、电池状态、电机状态、故障预警等信息。里程信息是核发补贴的重要手段和依据,故障预警功能是更好的实现安全监管,确保车辆发生故障和安全事故时第一时间响应。
早在2016年11月末,工信部就曾举办企业宣贯会,为鼓励企业积极进行平台的对接和车辆信息的接入,工信部要求平台和新车《公告》进行挂钩,明确要求,2017年1月1日前,所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尽快建立监测平台,并与国家平台完成对接测试;2017年1月1日起,新申报《公告》的车型,应完成车载终端—企业平台—国家平台的数据传输测试;2017年4月1日前,《公告》内现有车型应完成数据传输测试。
而此次从中机中心发布的通知中可以看出,工信部重申了和《公告》目录及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的挂钩,但在时间上给予了适当的宽限。相关企业表示,这可能由于此前只有北京理工大学一家能够进行检测,车辆检测进度较慢。从中机中心这份通知可以看出,以后具备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都能提供检测,这将大大提高检测效率。
据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平台统计,截止到2017年3月25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平台,累计注册整车企业326家。累计208家整车企业通过“平台符合性检测”, 累计1902个车型通过“车辆符合性检测”。
从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的搭建、相关接入的推动,不难看出政府对新能源汽车安全性的重视,工信部的相关领导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新能源汽车安全性是第一位,没有安全就等于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在宏观层面的意义毋庸置疑,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上的意义如何呢?
相关企业和记者介绍,虽然国内主流企业均有安全监管能力,并自建企业平台进行车辆监控。绝大多数企业可做到实时监测,但是在故障预警方面企业多数采取屏蔽手段,暂时无法真正实现故障预警。如果真有这样的情况存在,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的实际意义可能将不会实现。不论是为了短期新能源汽车安全性监管、预防骗补,还是长期智慧交通构建,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都有一定宏观意义,希望在具体操作层面上也能发挥其应有价值。
原文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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