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沃能”)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与湖北世纪中远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中远”)签署了三份《销售合同》,根据合同显示,世纪中远将以25.38亿元采购沃特玛41500组磷酸铁锂电池组,这是沃特玛继5月17日与成都大运汽车签署28.62亿元合同,以及5月18日与唐骏欧铃签署5.28亿元合同后,同一月第三次签署大单,仅在5月,沃特玛签署的销售合同总金额就达到了59.28亿元,而沃特玛2016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19亿元,净利润9.63亿元,其中动力电池业务收入62.83亿元,因此沃特玛仅一个月的电池订单销售额就快赶上去年全年的电池业务收入,迅猛之势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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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为止,沃特玛已经与湖北世纪中远、山东唐骏欧铃、成都大运汽车、湖北新楚风汽车、安徽星凯龙客车、上海申龙客车、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签署合同与协议,主要采购其磷酸铁锂电池组产品,所有合同涉及的总金额已超80亿元,超过其2016年全年的总营业收入,这将为沃特玛2017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越来越得到重视,也带动了电池企业的发展,在最新公布的第295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新能源汽车产品共有370款,其中搭载有沃特玛动力电池的车型有34款,位列电池企业配置车型数量排行榜的第三名。
沃特玛动力电池业务的扩张,反映其不断创新的技术和顺应市场环境的商业模式取得了成效。为了满足其销量,沃特玛在产能上也加紧部署,上月,沃特玛新基地在郴州落成,标志着集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于一体的国内领先的动力电池PACK生产线正式在郴州开始运营。据了解,截至2017年1月,沃特玛年产能已达12GWH,预计2017年底整个集团的动力电池产能将达到20G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