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亚星客车)发布关于收到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的公告。公告指出,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2015年新能源汽车补助第四批资金清算和基础设施第二批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2017]387 号)等相关规定,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扬州市财政局转支付的 2015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第四批补贴款 4,825万元。
另外,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 2016 年新能源汽车第一批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建[2017]384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收到扬州市财政局转支付的 2016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第一批补贴款 6,813 万元。
亚星客车收到的这两笔政府补贴,金额合计11638万元。
公告还指出,这两笔政府补贴系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所售且累计行驶里程达到3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对应的推广补贴。本次收到的款项将直接冲减应收账款,改善公司的现金流。不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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