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23日讯 环保部今日公布了2015年全国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的名单,此举旨在健全以信息公开促环境风险监管“合力”的长效机制。此次公布了包括17个省区市的近4000家企业,涉及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电力、医药、印染等行业。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介绍,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正式启动。2013年,环境保护部与保监会又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涉重金属等高环境风险行业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据介绍,从2007年至2015年第三季度,投保环责险的企业已经超过4.5万家次,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金累计超过1000亿元。环责险在防范环境风险、补偿污染受害者、推动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别涛说,当前,环责险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一是环境法治的全面强化。今年是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年”,该法首次将“损害担责”确立为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企业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可能将面临巨大的公益或者民事侵权的损害赔偿金额,借助保险机制应对民事赔偿法律责任、化解环境风险,就将成为许多企业主动而自然的选择。
其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一步确立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明确了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施行,将倒逼企业增强防范环境风险的内在动力,也促使企业通过投保环责险,化解环境风险,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别涛表示,下一步,环保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借助环境法治强化、生态文明改革推进的契机,推动环责险工作不断深化,为防范环境风险、及时救济污染受害者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