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德联邦金融监管局认为吉利在收购戴姆勒股份时,在通报时间上违反了相关规定,目前面临高达1000万欧的罚金,或者年营业额5%的巨额罚款。与此同时,德国政府希望借此事件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加强对商业收购监管。
在法兰克福汇报引用德国财政部的一封信函报道中称,吉利董事长李书福在戴姆勒的股权投资应该“部分”在2月22日而不是2月23日披露。该报看到的信函称,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调查发现,有关3%和5%阈值的文件提交应该在2月22日完成。调查结论完成后,可能的罚款将由BaFin确定。
对此,2018年5月13日,吉利方面回应称,吉利在第一时间,即2018年2月23日,就其持有戴姆勒9.69%的股份事项通知了市场,且通知的内容准确无误。
以下内容为吉利的回应:
吉利在第一时间,即2018年2月23日,就其持有戴姆勒9.69%的股份事项通知了市场,且通知的内容准确无误。
吉利通知资本市场有关其持有的投票权数量也一直都是准确的。BaFin(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对吉利23日的通知内容从未提出任何异议。不过BaFin要求吉利对2018年2月22日的情况做出补充披露,这项要求是BaFin基于对政策条款的最新解读提出的,而该解读是2018年5月9日才首次公布。
BaFin认为之所以要求吉利做补充披露,是因为22日当天,吉利通知了相关投行(即最终于23日向吉利出售股份的投行),吉利的股东已经原则上批准了这项潜在交易。但是这种和投行之间的内部沟通并没有对任何一方产生任何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法律义务仅在双方于23日签署正式的股份购买协议后才产生。从22日夜间至23日,双方还在就购买协议的内容进行最后的谈判。总之,此前吉利对资本市场披露的投票权数量一直是准确无误的,应BaFin要求做补充披露不会对这一事实产生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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