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宣布全国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任务圆满完成。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时期使全部无电地区人口用上电。国家能源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协调,加大支持力度,实施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到2012年底,全国还有273万无电人口,主要分布在新疆、西藏、四川、青海等省(区)偏远少数民族地区,涉及40个地市、240多个县、1500多个乡镇、约8000多个行政村。
2013年,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3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提出了到2015年底全部解决最后273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的目标,并明确了技术路线、工作任务及措施等,吹响了为无电人口通电最后战役的冲锋号。《行动计划》印发后,国家加大支持力度,各级地方政府切实负责,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形成合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步伐加快。到2014年,新增通电人口250万,西藏、新疆、内蒙古、甘肃实现全部人口通电,还剩下最后23.78万无电人口,分布在四川和青海。
今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让最后20多万无电人口都用上电。国家能源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协调,加快通电进程,到2015年6月份,四川全部人口通电,只剩下青海的3.98万无电人口。8月份,国家能源局组织了为青海最后无电人口通电的攻坚战,由国家电网公司实施援建代建,承担最后攻坚战电网延伸主战场任务,并由国电投集团承担光伏独立供电工程任务。截至目前,青海省最后3.98万无电人口通电,全国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任务圆满完成。
2013-2015年,国家共安排投资247.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45.5亿元,实施无电地区电网延伸和可再生能源供电工程建设。其中,安排电网投资计划206.8亿元(中央资金117亿元),由国家电网公司下属的新疆、西藏、四川、青海、蒙东电力公司,以及四川省水电集团、内蒙古电力公司等地方电网企业负责实施,共建成110千伏变电站40多座、线路2800多公里,35千伏变电站220多座、线路8000多公里,配变台区1.8万多个、10千伏线路3.6万多公里、低压线路3.9万多公里、户表45万多户,为154.5万无电人口通电;安排光伏独立供电工程建设投资计划41亿元(中央资金28.5亿元),由华能、大唐、国电、华电、国电投、中节能、三峡、中广核、中兴能源公司负责实施,共建成光伏独立电站670多座、光伏户用系统35万多套,为118.5万无电人口通电。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启动实施第二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满足农村用电需求,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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