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利共赢,现三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对2019年起始,后续5年的业务深化合作缔结战略合作协议。
1、在战略合作期间内,宁德时代和普莱德对向北汽新能源供应的动力电池系统产品,每年给予最大诚意的优惠价格,并体现在普莱德直接向北汽新能源供应的动力电池系统产品价格中。
2、基于三方商定的商务政策条件,且在宁德时代电池供应可以满足北汽新能源分月需求的前提下,北汽新能源在 2019 年给予宁德时代以及普莱德不低于其全年采购总额一定比例的采购份额。
3、在战略合作期间内,基于一定的商务条件前提下,且在宁德时代电池供应可以满足北汽新能源分月需求的情况下,北汽新能源和普莱德同意按照三方商定的条件向宁德时代预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项,该款项将在每年 12 月底前在应付货款中全部完成冲抵。
4、在战略合作期间内,基于一定的商务条件前提下,北汽新能源尽全力给予宁德时代和普莱德一定比例的采购份额。
5、为提升北汽新能源车型产品的市场综合竞争力,宁德时代与北汽新能源成立联合研发团队,在新型动力电池包方面开展深入合作,量产阶段可由普莱德负责该新型动力电池包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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