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的通知(简称:《措施》)。《措施》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快私人领域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加快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和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三方面。目的是贯彻落实乘用车“双积分”管理政策、扩大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促进重庆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等。2020年,鼓励重庆市内车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64万辆。
在加快私车和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方面,鼓励整车企业针对私人用户加大促销力度,对在重庆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按优惠价的25%给予整车企业奖励。
在加快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方面,重庆市鼓励全市新增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对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网约出租车按照指导价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按优惠价的30%给予整车企业奖励,并鼓励企业降低售价、增设维修网点,提升售后服务能力。
与此同时,2020年在重庆中心城区计划试点投放200辆纯电动巡游出租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巡游出租车使用纯电动汽车。鼓励整车企业:(1)降低车辆售价,保持与同级别燃气车辆同等购置价格;(2)保障动力电池正常使用,6年周期内动力电池衰减70%以下免费更换,不限里程数;(3)增设维修服务网点,在中心城区增设24小时营业的维修服务网点,减免1万公里维保费,并向社会开放维修服务;(4)提升售后服务能力,对超时维修的车辆给予驾驶员补贴。
另外,对于驾考(驾培)车、基层公务出行租赁用车、公交车、微循环公交车以及物流车等交通工具,也将通过给予奖励等方式,积极推动新能源化转型。
在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方面,将落实新能源车停车费减免政策,在道路交通施工或其他条件下实施道路限制通行的,新能源汽车享有与公交车同等的通行便利;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研究加油、加气站合建,引导5G技术、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应用;降低充电费用,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用给予补贴;加强宣传交流,鼓励举办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的峰会、展会、大赛、培训等活动。
《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中所列年度推广目标、奖励及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停车和通行便利、充(换)电设施建设、降低充电费用条款将持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