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的一般场所照明、室外水池照明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化管理地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街区、广场、桥梁、园林、绿地、河湖、名胜古迹、树木、雕塑等环境景观的夜景照明。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11/T 388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1395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与运行
GB 14050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 16895.19建筑物电器装置—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游泳池和其它水池
GB 19653霓虹灯安装规范
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B11/T 388.1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
3术语和定义
DB11/T 388.1第3章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DB11/T 388的本部分。
3.1
剩余电流residual current
流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主回路电流瞬时值的矢量和。
3.2
特低电压extra-low voltage
ELV(缩写词),额定电压不大于交流方均根值 50V 或无纹波直流120V。
3.3
电击electric shock
电流通过人体或动物躯体而引起的生理效应。
3.4
电击防护protection against electric shock
减少电击危险的防护措施。
3.5
接地故障earth fault; ground fault
带电导体和大地之间意外出现导电通路。
3.6
等电位联结equipotential bonding
为达到等电位,将导电部分作电气连接的措施。
3.9
双重绝缘double insulation
同时具有基本绝缘和辅助绝缘的绝缘。
3.10
基本绝缘basic insulation
能够提供基本保护的危险带电部分上的绝缘。
3.11
辅助绝缘supplementary insulation
除基本绝缘外,用于故障保护的独立绝缘。
3.12
IP代码IP code
表明外壳对人接近危险部件、防止固体异物或水进入的防护等级以及这些防护有关的附加信息的代码系统。
注:代码字母IP是international protection(国际防护)的缩写。
4一般要求
本部分采用DB11/T 388.1的要求。
5一般场所照明安全要求
5.1灯具安全性能应符合GB 7000.1的规定,应根据应用场所选用防触电保护为Ⅰ类、Ⅱ类或Ⅲ类灯具(参阅附录A);观礼台、桥梁等可触及的防护栏(墙)上宜选用Ⅲ类灯具,若选用非Ⅲ类灯具则应有防意外触电的保护措施。
5.2灯具应可靠的固定,在桥梁等震动场所使用的灯具应具有防震措施,需固定投射方向的灯具应具有调整、锁定装置。
5.3室外安装的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在有遮挡的棚或檐下灯具可选用IP54;埋地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水中使用的灯具防护等级应为IP68(参阅附录B)。
5.4照明设备所有带电部分应采用绝缘、遮拦或外护物保护;室外照明配电箱、控制箱等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44(参阅附录B)。
5.5可触及的照明设备表面温度高于60℃时应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5.6霓虹灯的安全应符合GB 19653的规定。
5.7距地面2.5m以下的照明设备应借助于工具才能开启。
5.8安装于建筑物本体上,并直接由该建筑物内部电源供电的照明装置,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应与该建筑物的接地形式一致。室外照明灯具距建筑物大于20m时,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应采用TT系统。
5.9配电线路的保护应符合GB 50054和GB 13955的要求。当采用TN-S接地系统,过电流保护电装置不能满足切断故障电路时间的要求时,宜采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作接地故障保护;当采用TT接地系统时,应采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作接地故障保护。剩余动作电流均不宜大于100mA。
5.10当采用TN-S接地系统时,应与建筑物共用接地装置;当采用TT接地系统时,接地电阻应符合GB 14050的要求。
5.11夜景照明装置的防雷应符合GB 50057的要求。
5.12夜景照明不应干扰交通信号、通信设备的正常使用,立交桥,过街桥上不宜采用动态照明。城市机动车道两侧不应大量、连续的采用色彩变化、多光源的装饰灯。
5.13古建筑的配电及管线敷设应采取防火措施。
6室外水池照明安全要求
6.1嬉水池防电击要求
6.1.1嬉水池区域划分按GB 16895.19执行。
6.1.2在0区内只允许用12V及以下隔离特低电压供电,其隔离变压器应在0区、1区和2区以外。
6.1.3电气设备至少应具备以下的防水等级:0区内为IPX8;1区、2区内为IPX5。
6.1.4电气线路应采用非金属护套或非金属套管的双重绝缘线路,在0区及1区内不允许安装接线盒。
6.1.5在0区、1区及2区内应作局部等电位联结。
6.2喷水池防电击要求。
6.2.1喷水池区域划分按GB 16895.19执行。
6.2.2喷水池在电源未切断前人体是不允许进入喷水池内的(包括涉水),否则应按照嬉水池的要求来处理。
6.2.3当采用50V及以下的特低电压(ELV)供电时,其隔离变压器应设置在0区和1区以外;当采用220V供电时,应采用隔离变压器或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当采用隔离变压器供电时,每一隔离电源(一台变压器或一个二次绕组)只供给一台电气设备,如向多台设备供电,设备金属外壳间应采用与相线同截面的导线连通。
6.2.4水下电缆应远离水池边缘,在水池内它应尽量以最短捷的路径接至设备。在1区内应穿绝缘管保护。允许在喷水池内装用接线盒,但要求和电缆套管做丝扣连接,并采取密封防水措施。
6.2.5喷水池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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