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鞍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阶段性目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十三五”期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在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下。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合并后的25项任务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备案;交办的1160个环境信访案件全部按时办结销号。台安县22个纳污坑塘整治工作提前1个月完成,并恢复土地使用功能;腾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提前1个月竣工投产,羊耳峪垃圾场已启动封场工程,垃圾围城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海城市高铁噪声扰民、岫岩偏岭石粉企业污染等一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20年省委省政府对各市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了成效考核,鞍山市被评为优秀等次。
“十三五”期间,鞍山市蓝天保卫战取得新成效。实施固定源、扬尘源、移动源“三源”整治,强化科技支撑,实施精准治污。PM2.5浓度由2015年的71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0年的43.7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为38.5%,高于全省12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2015年的234天增加至2020年的306天,增加72天,高于全省均值40天。
碧水保卫战实现新突破。坚持工业源、城市生活源和农业源“三源齐控”,强化工程加管理措施。全市河流12个国、省考核断面由2015年7个达标,2018年又恶化为仅4个达标,到2020年12个国、省控断面全部实现达标。其中,鞍山市6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面消除劣五类,优良比例达到100%,超额完成国家确定的50%的目标;6个省控断面全面达到省政府考核标准。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鞍山市国控断面水质改善幅度继2019年全国第26位之后,2020年再次前移14位,居全国第12位、全省第2位。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净土保卫战取得新进展。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现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2.94万亩,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面积达到0.27万亩,全面和超额完成省指标任务;污染地块安全利用面积1.34万平,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矿山复垦复绿展现新风貌。全市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全民参与,见缝插绿,昔日满目疮痍的矿山现状正逐步改善。2020年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1506亩,深化“双鞍”融合,与鞍钢联手共建“双鞍”绿色矿山复垦示范园,首批完成矿山复垦110亩;以丹锡高速公路、海岫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矿山为重点,完成3382亩矿山复垦复绿。严格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提前半年完成“绿盾”专项行动整改任务。环境安全总体平稳。以“一废一品一库”和核技术利用为重点,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其中2020年排查隐患75个,整治完成68个。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全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