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解振华,男,汉族,1949年11月生,天津市人。法学硕士,工程师。1968年10月参加工作,196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1993年获武汉大学环境法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68年参加工作,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政治处干事。196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后,任清华大学核能物理所助教,清华大学二分校团委书记。1980年5月至1982年年5月任国家建委机关团委书记。1982年5月后,任国家环境保护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人事处处长兼放射处处长、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司长、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1990年5月至1993年6月,先后任国家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1993年6月至1998年3月任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务院环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1998年3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兼任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副主席。。2005年11月底因发生在吉林和黑龙江两省的松花江污染事件而引咎辞职。2006年底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正部级)。
主要成绩
1997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十六届中央委员。
曾荣获联合国环境保护最高奖“联合国环境署世川环境奖”、全球环境基金“全球环境领导奖”、世界银行“绿色环境特别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