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sgholding.com/前身为中国南方玻璃公司,是由香港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及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共同投资于1984年9月在深圳市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991年10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国南方玻璃有限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批准,本公司分别于1991年10月及1992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20,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及16,00万股外资股(“B股”),并于1992年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股票上市资料
所属板块: 深圳市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招商系 含B股的A股 全A 未ST板块 蓝筹280 新能源 重组概念股
新股增发板块 原材料 超涨 建材 股权激励 节能减排 锁定承诺 建材 南玻A
发行日期: 1991-12-03
发行价格: 3.38元
上市日期: 1992-02-28
主承销商: 招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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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办会计师: 孔昱 孙立
法律顾问: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 深圳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资产评估确认机构: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公告日期:2009-08-27
公司简介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中国南方玻璃公司,是由香港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及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共同投资于1984年9月在深圳市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美元500,000元。1991年10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1 )828号文批准,中国南方玻璃有限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改组后总股本为71,232,5 50元,每股面值1元。 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复字(1991)第087号文及深人银复字(1992 )010号文批准,本公司分别于1991年10月及1992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20,3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及16,000,000股外资股(“B股”),并于1992年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107,532,550元。
经国务院证券委证委发[1995]16号文、国家计划委员会计外资[1994]1748号文及国家外汇管理局[95]汇资复字第191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5年6月至7月在瑞士资本市场发行4,500万美元B股可转换债券,其中4,400万美元已于1997年12月31日前转为75,411, 268股B股,其他的到期后已偿还。 本公司于1993年至2005年期间通过配股、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等方式累计增加股本 832,519,306元。
根据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国资委[2006]190号文《关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复》,本公司于2006年4月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所约定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5月23日) 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支付3.55股对价股份,共计57,065,893股企业法人股。自2006年5月24日起,本公司所有国有及境内法人股获得深交所上市流通权。但根据约定的限售条件,由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约26,999,837股企业法人股目前尚未流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3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7年9月20 日至2007年9月27日非公开发行A股172,500,000股,发行价格8元每股,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1,187,963,124元。
根据本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公司于2008年6月16日采用非公开发售方式向激励对象(均为本集团员工)授予49,140,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58元/股,发行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1,237,103,124元(附注七(24))。
经营范围
进行平板玻璃、工程玻璃等节能建筑材料,硅材料、光伏组件等可再生能源产品及精细玻璃、结构陶瓷等新型材料和高科技产品的生产、制造和销售(涉及生产许可证、环保批文的项目由各子公司另行申报),为各子公司提供经营决策、管理咨询、市场信息、技术支持与岗位培训等方面的相关协调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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