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13日对外发布《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2016年下达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810万千瓦,其中,普通光伏电站项目1260万千瓦,光伏领跑技术基地规模550万千瓦。冬奥会光伏廊道等8个光伏领跑技术基地纳入建设范围。
根据去年发布的《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我国将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实施“领跑者”计划。国家能源局每年安排专门的市场规模实施“领跑者”计划,要求项目采用先进技术产品。去年,我国首个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落户山西大同。
此次下达建设规模的领跑技术基地包括:河北1个(冬奥会光伏廊道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山西2个(阳泉采煤沉陷区和芮城县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内蒙古2个(包头采煤沉陷区和乌海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安徽1个(两淮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山东2个(济宁采煤沉陷区和新泰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
通知明确,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应采取招标、优选等竞争性比选方式配置项目,而且应将电价作为主要竞争条件。基地内单个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规模原则上应在10万千瓦以上,项目采用的光伏组件等主要光伏产品须符合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指标。
在光伏电站总体建设规模方面,今年的1810万千瓦比去年略有提升。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对不具备新建光伏电站市场条件的甘肃、新疆、云南停止或暂缓下达2016年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光伏扶贫除外)。同时,鼓励各省建立招标、优选等竞争性方式配置光伏电站项目的机制,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上网电价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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