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山西省国资委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山西焦煤霍州煤电大地煤业原党支部书记荆山江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4年6月、12月荆山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公车私用。经霍州煤电纪委研究,并报集团公司党委同意,决定给予荆山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潞安集团天脊煤化工集团长治日化分公司经理助理、生产部长郝志琦等人公款旅游问题。郝志琦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考察交流之机到景点旅游,并多报领出差补助。经天脊煤化工集团长治日化分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郝志琦党内警告处分。
同煤集团朔州煤电小峪煤矿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4年9月30日,小峪煤矿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为本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矿领导和劳动竞赛委员会成员共计发放奖金23.6万元,违反集团相关规定。经同煤集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小峪煤矿党委书记张平旺、矿长赵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朔州煤电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小峪煤矿工会主席戈成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纪委书记袁补平党内警告处分。
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选煤厂原经营厂长唐晓玲大操大办其女婚宴问题。2016年1月,唐晓玲为女儿操办婚礼,连续三天违规多次宴请,造成不良影响。经选煤厂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唐晓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西能投公司地方铁路集团武沁铁路公司安全教育部副部长李路新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6年2月1日,李路新违规操办乔迁宴,宴请同事,收受礼金。经武沁铁路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路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山西建工集团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一公司原党总支书记赵海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2月,赵海生在母亲丧事期间,接受其管理范围内19人礼金,共计7600元,经安装公司纪委研究,并报公司党委同意,决定给予赵海生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此外,山西省国资委纪委要求省属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低级趣味,自觉抵制“四风”、远离“四风”,用风气的持续向好来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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