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开展对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总部层级以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专项监管,发现四家单位在交易组织、执行、结算等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详情如下:
国家能源局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持续规范市场交易秩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配套文件有关要求,加强电力市场行为监管,维护电力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和规范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层级以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专项监管。此次监管重点围绕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组织和执行、输电通道调度运行和清洁能源消纳、市场运营机构履行主体责任、电能交易合同签订和调整、电费结算、市场交易信息披露和报送等6个方面工作。
专项监管发现,四家单位在交易组织、执行、结算等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跨省跨区送受双方直接交易市场化程度较低、电力交易组织不合理、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严格、交易调度各环节管控不规范、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不充分、合同和协议管理不严格、信息披露和报送不及时、履行市场运营机构职责不到位等。
近日,国家能源局就专项监管发现的问题向四家单位进行了通报,要求对照监管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并于年底前向国家能源局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国家能源局将根据各单位的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同时还将围绕市场主体反映集中的重点问题,持续加强对有关单位的监管督导,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效规范电力交易调度和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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