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浪潮正席卷全国上下、业内业外,各方力量相互角逐的同时,政策跑偏的隐患也逐渐暴露。7月5日,国家能源局自下文之后主动答复纠偏政策,而整县巨震也正掀起分布式光伏市场的格局变革。
2021年,身处双碳风口的光伏行业,荣光无限。然而,“刹车失灵”的原材料价格似乎让整个行业按下了“减速键”,这显然与市场期待不符。
终于,6月20日,一份“轰炸级”政策——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落地。
事实上,在这之前,江西、山东、福建、广东、陕西等地方通知已让整县分布式光伏备受关注,而国家级政策的下发更是坐实整县模式,一场全国自上而下的轰轰烈烈的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大潮就此展开。
而既然称之为“轰炸级”政策,其带来的必然是行业的变革,身处其中,有人激昂,有人踊跃,有人恐慌,众生百相。
1、激昂
在“620”国家能源局文件中,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被视作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
很显然,这也是当下国家及各级政府的重磅任务之一,由此在整县分布式光伏的推进中,地方政府的态度可谓群情激昂。
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湖南、北京、天津……每一省份的申报方案下发均迅速引发光伏圈的震动,朋友圈瞬间被“轰炸”。截至目前,全国23个省区市已下发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申报工作,申报最晚截止时间为7月12日。
从国家政策下发到地方截止申报,不足20天时间内,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摸排试点屋顶资源、确定开发主体企业、编制试点方案等等,这可谓极大考验着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实施能力。
“有的县只是积极申报,但是具体应该如何操作,更多的是一头雾水,政策实际落地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一位接近地方政府的分布式光伏开发企业人员透露。
而从各省区市的申报方案来看,辽宁、河南、山西、福建、甘肃、湖北在申报方案中偏向于“一企一县”模式,特别是大型能源企业、国企被多次提及,这自然直接刺激了另一大“激昂派”——央国企。
众所周知的是,此前央国企大多集中于大型地面电站,甚至主导了近几年轰轰烈烈的“国进民退”热潮。但对于分散且规模小的分布式光伏,央国企少有大规模涉猎,并且“并不具备优势”是业内人士的传统认知。
然而,50%、40%、30%、20%,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政策明确规定了党政机关屋顶,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工商业厂房屋顶以及农村居民屋顶四类建筑屋顶的光伏覆盖比例,并且由地方政府积极协调落实屋顶资源,分布式光伏的“渠道困局”迎刃而解。
结局不难想象,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与央国企的减排政治重任一拍即合,央国企大军激昂挥师分布式。
据媒体报道,在国家文件下发不久,多家电力央企内部密集开会研讨如何抢占整县分布式光伏机遇。
6月25日,国家电投旗下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的一份《关于积极申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流出,文件直言从速锁定资源,并与河南平顶山市、辽宁朝阳县、双塔区、湖南娄底市、湖北麻城市等达成良好合作意向。此后,辽宁朝阳龙城区、贵州纳雍县……光伏“巨无霸”国家电投的攻城略地继续所向披靡。
大唐、华能、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网……央企的“抢县大战”正如火如荼。
当然还有地方国企以及政府城投公司的加入,如水发集团率与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济宁市、泰安市等多市下辖的12个区、县政府进行对接,初步达成整区、整县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合作意向。
(注:以上为不完全统计,不代表整体市场情况)
“河南某市约80%的县已有央国企在对接。”一位深耕河南分布式光伏市场的经销商表示。
毫无疑问的是,在这场整县分布式光伏的开发大潮中,央国企又将掀起一场令人生畏的飓风。
2、踊跃
“但也不必过于忧心,央国企的强势介入并非坏事,央国企拥有资本、融资、信誉等诸多方面的优势,能够迅速把分布式光伏的盘子做大,而且央国企在驱动政府变革或者跟政府协调共生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在接受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采访时,天合光能智慧分布式价值群助理副总裁张荣敏的观点令人耳目一新。
在他看来,央国企带来的将是资金,而深谙解决方案之道的还是民企。
天合光能、华为、阳光电源、中来、爱康……追赶7月15日的试点上报截止时间,各方领军光伏民企积极部署并踊跃“炫技亮招”。
(注:以上为不完全统计,不代表整体市场情况)
不难发现的是,在民营企业阵营中,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天合、正泰、中来、爱康等为代表的近几年持续深耕和发力分布式光伏市场的系统集成商,他们手握的不仅有庞大的渠道资源,而且更为关键的是积累了与分散且错综复杂的分布式业主打交道的丰富经验。
另一类则是阳光、华为、锦浪、固德威、古瑞瓦特等为代表的逆变器设备提供商,从设备到大数据监管平台,通过数字化手段赋能分布式光伏,遍布全国的标杆案例不胜其数。
当然还包括隆基、晶澳等组件商,其在分布式光伏市场的经销商渠道同样不可小觑。
值得重视的是,以上领军光伏民企,除了是设备或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外,亦可能拿下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的开发权。“积极抢县的不仅仅是央国企,和部分地方政府签约是一定的,但有保密协议,不方便公开。”上述分布式光伏开发人员透露。
3、恐慌
与企业的亢奋形成鲜明对比,中小经销商和安装商的心情却“不太美丽”,而正是他们挨家挨户摸索并逐渐建立起户用以及中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多样商业模式。
“不同屋顶业主有不同的诉求,或是全款投资,或是租赁屋顶,又或是贷款模式,沟通任务艰巨。”据上述经销商透露,一个县或盘踞着数十家经销商或安装商,每家下面是数百名工作人员,若政府“一刀切”,则带来的是大量的人员失业,“很多经销商的状态是恐慌”。
而一个接一个的政府“叫停令”正不断加剧着这种恐慌:河北隆尧、河北故城、山东沂水、浙江缙云、福建南安 山东聊城等多个地方政府叫停现有的分布式光伏备案及电网接入。
与此同时,“央国企密集接触”“内定”“产业配套”等源源不断的消息流出,让整县这一被绝大部分业内人士认定为“行业利好”的政策逐渐跑偏。
不过,不能以偏概全的是,浙江能源局已迅速下文强调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应与现有光伏项目推进工作有机结合,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现有光伏项目立项备案以及光伏电力接入审批。
7月5日,国家能源局官网也在就“分布式光伏电站整县推进政策疑问”的答复中再次明确五大原则: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
“事实上,各地政府不同,我们接触到的政府明确表明公平竞争,大家都有机会。”上述分布式光伏开发人员表示。而试点的组织与实施效果也切实考验着各级政府的能力。
至于中小经销商和安装商,张荣敏认为:“整县模式下是分布式光伏规模的快速飙升,中小经销商和安装商面临的是更大的市场与机遇。”一位来自山西的经销商则表示:“一些质量不过硬的安装商或面临淘汰,但专业的经销商和安装商仍可以和央国企或者光伏民企合作,承接整县分布式光伏的推进及建设工作,最近也经常接到央国企的咨询电话。”
当然,也有经销商建议:“同行不能放弃辛苦日积月累的渠道,若整县风潮褪去,仍有广大机遇。”
无论何种境况,但不能否认的是,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大幕已然拉开,其必然带来的是全国自上而下对分布式光伏的重视与争夺,有利于整合资源集约开发、有利于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但能否最终实现政策的制定目标,仍需要各级政府、央国企、光伏民企以及众多经销商和安装商的通力协作以及合作共赢,唯有此才能不断攻克整县试点不断暴露出的难题,才能让整县模式真正开启分布式光伏开发新篇章。
时代巨变开启,唯有主动应变!
近日有网友咨询国家能源局,一个地区整县推进光伏电站政策实施后,其他新能源公司还可以开展业务吗?关于整县推进各地存在曲解,会存在垄断式承包光伏安装大弊端,对于早期为光伏事业发展的小型安装承建商如何起到一个保护作用?对于开展碳中和碳达峰为目的发展,垄断式安装的弊端该如何避免?
国家能源局回复详情如下:
感谢您对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关注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开发商的共同努力下,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模式日益成熟,有力地支撑了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壮大。
我国建筑屋顶资源丰富,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潜力巨大。与此同时,由于建筑屋顶分布广泛、资源分散、单体规模小、开发建设协调工作量大,一定程度制约了屋顶分布式光伏更大规模发展。启动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主要目的就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积极性,引导地方政府协调更多屋顶资源,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
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通知印发后,各地积极响应,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在推进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自愿不强制。各地是否开展试点以及开展多少个试点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己决定,不搞行政命令。建筑屋顶是否开展建设,由屋顶产权单位综合考虑屋顶承重、安全等因素后自主决定。
二是试点不审批。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认真编制试点方案,满足申报要求的,均可上报。对于报送的试点方案,我们不组织评审,也不审批。各地根据方案自行组织实施。
三是到位不越位。在试点工作中,有关方面应找准定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协调落实屋顶资源,扩大屋顶光伏市场空间,引导本地开发建设屋顶光伏的积极性,为开发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体开发建设由屋顶产权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确定开发主体,政府不大包大揽。电网企业要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相关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和接网服务等方面,切实保障试点地区分布式光伏的大规模接入需求,确保电力消纳。
四是竞争不垄断。试点工作应坚持市场主导和充分竞争的原则。各地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市场应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放,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参与市场竞争,参加开发建设。
五是工作不暂停。各地应保持工作连续性,对于本地区正在开展备案和开发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当按照有关程序继续推进,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现有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