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答复网民关于“建议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资源”的留言时提到,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电价偏低,工商业电价偏高,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
一位陕西的网民“大河618”留言:现在电力装机已严重过剩,供大于求,电力设备出力不足,特别是火电厂,设备利用小时数连续几年下降,全国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已低于3000小时/年,近一半机组常年闲置。鉴于电力已经饱和,不再短缺,为改善人民生活,保护环境,建议完善原来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资源,少用煤取暖或做饭。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回复称,长期以来我国试行较低的居民用电价格,居民电价较大幅度低于供电成本,是因为工商用户承担了相应的交叉补贴。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电价偏低,工商业电价偏高。
国家发展改革委还表示,按照进一步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逐步缓解电价交叉补贴,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电成本、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居民电价机制。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在接受人民网财经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居民电价与工商业电价倒挂,较为罕见。”他指出,电力产品本质上是一种商品,其价格应该由价值决定,且反映供需关系的变化,发挥价格信号调节市场需求的作用,引导用户的电力消费。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在接受人民网财经采访时表示,居民电力消费量目前占全国电力消费总量约13%,“国家出于民生层面考虑,一般制定居民电价相对敏感。另外,在工业电价方面,政府层面将考虑中国电价竞争力影响。因此,无论是居民电价,还是工业电价,即使调价变化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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