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拟在辽中区整体土地规划允许全域范围内开发建设新能源项目,包括集中式风电、光伏、分布式光伏、产业园区屋顶直供电光伏等项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宣示精神,双方秉持“优势互补、务实合作、共同发展、实现共赢”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依据协议,辽中区政府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全力协助公司开展前期工作,保障公司开发进度。辽宁公司将努力为当地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提供助力,积极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共同推进辽中区清洁能源产业建设,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本次协议签订标志着该公司在辽中区资源储备再进一步,为公司“十四五”前期规划开局奠定坚实基础。(刘博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