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开局之年,国家继续鼓励发展光伏发电。
6月13日,国家能源局下发《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2016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8.1GW,包括普通光伏电站项目12.6GW和光伏领跑技术基地规模5.5GW。
这一数字和2015年国家能源局3月下达的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7.8GW指标相比,规模继续提升。
“这只是目前的年度建设目标,今年仍然不排除像去年下半年那样国家追加年度建设指标的可能。”航禹太阳能董事长丁文磊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
资料显示,2015年新增光伏电站实际的建设规模为24.4GW指标。
《方案》亦提出,国家还将另行下达全国光伏扶贫建设规模。这意味着,今年的新增光伏电站建设目标应该会高于18.1GW。
据了解,《方案》在21个省区分配了12.6GW的光伏电站建设指标。其中,江苏指标最高,为1.2GW,河北、浙江、安徽和青海为1GW,陕西和宁夏为0.8GW,山西0.7GW,内蒙和湖北为0.6GW,辽宁、河南和广东为0.5GW,江西和四川为0.4GW,吉林、黑龙江、湖南和贵州为0.3GW,福建和广西为0.2GW。
“21个省区分配的指标差异较大,这主要与各地的资源情况和申报情况等多种因素有关。”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时璟丽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
国家能源局提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西藏和海南在不发生弃光的前提下,不设建设规模上限。对不具备新建光伏电站市场条件的甘肃、新疆、云南停止或暂缓下达2016年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光伏扶贫除外)。
时璟丽分析,“甘肃和新疆之所以被停止或者暂缓下达新建指标,主要是因为弃光比较严重。2015年甘肃累计弃光电量26.19亿千瓦时,弃光率达到30.7%。新疆累计弃光电量15.08亿千瓦时,弃光率达到22.0%。”
“云南被停止或者暂缓下达新建指标,估计主要是因为水电弃水严重,此前光伏还被要求购买火电的发电指标。”阳光保险研究部新能源分析师王润川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提出,山东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全部用于光伏扶贫。
《方案》提出,鼓励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建立招标、优选等竞争性方式配置光伏电站项目的机制,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上网电价下降。
国家能源局强调,对于采取竞争方式配置项目且显著推动上网电价下降的地区,其当年建设规模可直接按本省区市上网电价平均降幅(比例)的2倍予以调增,调增的规模仍按竞争方式分配给具体项目。
同时,《方案》还在8个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分配了5.5GW的光伏领跑技术基地指标。所谓光伏领跑技术基地,是指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的发电基地,国家鼓励采用先进光伏技术产品。
《方案》要求,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应采取招标、优选等竞争性比选方式配置项目,而且应将电价作为主要竞争条件。
“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分配指标,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尽快降低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丁文磊分析。
此外,《方案》提出,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记者王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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