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制定出台新政策的实施细则》是《关于抓好现有政策落实到位的实施细则》的姊妹篇,它从十三个方面对新政策的出台提出了具体目标。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煤炭产能置换的资金支持力度。如实反映我省煤炭行业对全国经济发展做出的历史性贡献,以及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煤炭去产能任务繁重、行业脱困难度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严峻的现实,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对我省煤炭产能置换予以倾斜支持。
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煤炭清洁高效发展的政策、项目支持力度。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在“十三五”期间优化布局高参数、大容量机组的常规燃煤火电项目,力争国家支持我省外送电通道建设,争取国家尽快批复晋北(朔州)现代煤化工基地规划,争取国家核准煤制天然气、煤制油等现代煤化工项目。
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煤炭企业职工分流安置的资金支持力度。密切跟踪中央专项奖补资金分配政策动向,及时反映我省职工分流安置的实际困难、提出合理诉求,积极争取更多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支持。
四是抓紧出台《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抓紧修改完善《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力争2016年6月份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积极参与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的修改审议。
五是制定煤炭资源矿业权转让特别收益金征收使用办法。研究起草《山西省煤炭资源矿业权转让特别收益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经国家授权后,实行煤炭资源矿业权转让特别收益金制度。
细则还从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研究制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办法、研究继续缓缴2016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继续缓缴2016年采矿权价款的政策措施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目标。(本报记者)
▲短评
近三年来,国家和我省在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出台了上百条政策,对促进煤炭行业的平稳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样一个实现煤炭革命的重大任务面前,山西承担了极为重要的任务。面对改革,我们需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展示煤炭大省的襟怀和担当;面对改革需要承担的巨额成本,我们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需要省里的配套政策,帮助企业减轻负担,轻装上阵,实现脱困发展和转型升级。
细则从国家和省级层面的十三个方面,提出了国家可能给予的更多的政策支持,这些支持,体现了更多的改革利好;同时结合省情,考虑从制定煤炭资源矿业权转让特别收益金征收使用办法、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研究制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办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专家解读
■省发改委综合处副处长杜青
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促进我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加快培育新发展动能的重要抓手,需要一系列政策制度的支撑,才能顺利推进并取得预期效果。我省作为煤炭“去产能”重点省份,任务十分艰巨,相关部门既要及时对接国家政策,争取更多政策利好惠及我省,也要结合我省实际,做好政策研究储备,持续推出力度大、见效快的新政策,给予实体经济发展更多的制度保障、政策优惠,确保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应有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氛围下平稳推进。
细则紧扣“新政策”这个关键词,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梳理确定了四个方面13项具体工作任务:在争取国家支持方面,主要是加快推进一批重大转型项目,推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同时积极争取更多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妥善做好煤炭去产能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在健全相关制度方面,着力推出新条例新办法,完善政策体系,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在减轻煤企负担方面,坚决贯彻中央精神,把能降的先降下来、把该降的全部降到位,确保企业成本有明显下降。在帮助企业融资方面,强化从源头上化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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