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确保优质煤炭企业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记者从我省刚刚发布的《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的实施细则》中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对煤炭行业支柱性、战略性地位的认识,争取各金融机构总部支持,对技术设备先进、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煤炭企业,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力争2016年煤炭行业融资量不低于上年。
细则提出,各金融结构对主动去产能、有一定清偿能力的优质煤炭企业,可在做好贷款质量监测和准确分类的同时,实施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措施,优先予以支持,2016年对省属七大煤炭集团不发生抽贷行为。同时,支持煤炭企业加大直接融资力度,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融取低成本资金,利用永续债等债务工具补充资本金,通过并购债、债贷联动以及债贷基组合等新型融资产品募集资金,推动煤炭企业2016年债券市场融资量不低于上年。支持煤炭企业推进资产证券化,已上市公司再融资、定向增发,鼓励大型煤炭集团下属子公司“新三板”挂牌融资。
支持金融机构用足用好现有不良贷款核销和批量转让政策,加快核销和批量转让进度,加快推进债务处置,力争做到应核尽核;鼓励资产管理公司优先处置煤炭行业金融不良资产,提高煤炭企业再融资能力。力争2016年末,全省不良贷款率同比下降。此外,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转股、并购贷款、定制股权产品等方式,支持煤炭企业重组债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杠杆率,进一步增强融资能力。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煤炭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推动煤炭企业借助中国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盘活应收账款存量资金,缓解资金压力。
省内煤炭行业相关专家认为,煤炭产业是我省的支柱产业,也是金融机构的重点支持领域。不可否认,在目前的形势下,煤炭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不仅没有缓解,反而呈现出加剧的状态。这无异于雪上加霜。在传统能源产能过剩,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煤企盈利水平持续下降的大背景下,供给侧改革为解决煤炭产业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有望成为解决煤炭困局的关键。《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的实施细则》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直接融资力度、支持煤炭企业债务重组、化解不良资产等方面,提出了7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在煤炭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这些具体措施的出台会为资金困难等问题带来积极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