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工信部印发《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的城市共有11个,试点城市共分为两类,一是综合应用类城市,主要覆盖乘用车、商用车等多领域,被纳入试点的城市有8个,分别是北京、南京、武汉、三亚、重庆、长春、合肥、济南。
另一类是重卡特色类,主要聚焦重型商用车领域,被纳入这一类的城市有3个,分别是宜宾、唐山和包头。
根据上述试点工作通知,入围城市的试点内容包括:加强技术研发、开展示范应用、完善基础设施。
此外,《通知》对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组织实施;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换电站、换电车辆运行安全;三是强化政策落实、模式探索、创新支持,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据了解,今年4月,工信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各城市申报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基础上,经形式审查、专家材料评审、视频答辩评审,综合确定了此次试点城市名单。
图片来源:工信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