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等25个地区列入提前下达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范围。
提前下达2022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汇总表,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据《通知》显示,本次将安排3,847,926万元(约385亿元)资金,其中包括:
1)2019-2020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总计1831031万元;
2)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16-2018年度总计998394万元;
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19年度总计1018501万元。
提前下达2022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据悉,该资金将下发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所在的省(区、市)主管部门,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给相应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