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前三季度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678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28%。随着新能源汽车在市场上的占比逐年增加,传统车险产品很难完全满足新能源车风险管理需求,特别是其中自燃、电池系统故障、电动机及驱动系统故障等新的风险因素,传统保险很难满足需求。
对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21年12月14日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以下简称为条款)。
相比传统车险,《条款》对保险的责任进一步扩大,更适应新能源车的特点,不仅考虑到新能源车存在的自燃风险,还考虑到“三电”(即电池、电机和电控)的损坏风险。为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提供更加有效和有针对性的保险保障。
《条款》分为4个主险、15个附加险。具体来看,根据《条款》第一章“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保险责任”的第六条显示,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在使用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下列设备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其中包括新能源车在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存在的自燃风险和“三电”(即电池、电机和电控)与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的损坏风险,均可享受商业险的赔付。
这一次除了车辆本身,还针对车外固定辅助设备进行了保险。包括:《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其中《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明确承保了,由于外部电网输变电故障、电流电压异常等导致的车辆损失和发生事故时,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也在保险范围内。
《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和《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既涵盖自用充电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又包含了充电桩等辅助设备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被盗窃或遭他人损坏导致的充电桩自身损失。
《条例》发布后,平安保险已针对《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和《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等推出相应保险,以平安的个人充电桩保险为例,分为高端版和基础版,均围绕火灾爆炸、雷击台风、暴雨洪水、碰撞倒塌、漏电短路等意外事故导致充电桩损失和充电中引起他人人身、财产损失进行保障。
与此同时《条例》还给出了参考折旧系数表。新能源汽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新能源汽车新车购置价的80%。折旧的计算公式为:折旧金额=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新能源汽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系数。
目前明确主险细则都已经全部落实。新增附加险《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等落实情况不好,各保险公司官方APP和官网,还未更新具体的条款,截止本文发布时,只有平安车险推出了个人充电桩保险,希望各保险公司加快对《条款》附加险的进一步落实。 我们也建议消费者在新购车以及保险续费时,优先考虑更新的保险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