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日前下发了《2016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南京今年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总数为2502辆,其中公交车500辆。市民购买家用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则高达6万元。
哪些新能源汽车能够获得补贴?《细则》明确,可获得补贴资格的新能源电动车是指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以纯电动乘用车为例,续航里程在100—150公里的车辆,补贴1.5万;150公里—250公里的,补贴2.3万;超过250公里的补贴3万。而插电混合动力的最高只能补贴1.5万。
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也在此次予以确定,家用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为6万元,燃料电池轻型客货车补贴为8万元,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和中重型货车补贴为10万元。
在具体补贴对象方面,《细则》规定,省、市(含区)财政资金补贴对象为本市范围内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
其中,私人消费者仅限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各类 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均按属地原则申请省、市财政补贴资金。
省属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地方性补贴由省财政全额负担。以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省、市财政均不再给予购车补贴。(记者 仇惠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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