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媒报道,日本福井县高滨核电站1号和2号机组自运转以来已过去了40年,据观察,针对上述两座核电机组,原子能管制委员会本月20日将以设施劣化评估不存在问题为由,批准其延长运转期限。
日媒指出,如果获得批准,将是核事故后导入的核电机组运转年限原则上为40年的制度付诸实施后的首例。
针对关西电力公司希望延长运转期限的高滨核电站1号和2号机组,日本原子能管制委员会今年4月认定,在电缆防火对策等老旧核电站特有的课题方面,修改后的安全对策符合新管制标准,本月已批准了写有设备抗震性能等内容的“工程计划”。
预计20日的会议将就许认可程序中遗留的设施劣化状况评估,即“运转期限延长认可”进行讨论,并认定其不存在问题,同意将运转期限最长延长20年。
如果获得批准,将是核事故后导入的核电机组运转年限原则上为40年的制度付诸实施后的首例。
高滨核电站1号和2号机组下月7日即将迎来延长许可期限,但针对旨在确认设备抗震性能的核电站设备振动试验,原子能管制委员会已同意,在期限到来之前暂不实施,而是在加固工程结束后的检查中实施。
对此,反对延长运转期限的日本市民团体批评指出:“审查本身就是以合格为前提的,原则上运转上限为40年的规定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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