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陕西省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陕西省63家发电企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陕西省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理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赵亚军
电 话:(029)63916190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