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提到:
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
生物质能发电:截至2020年底,全省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规模35.4万千瓦,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88.5%,其中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12万千瓦、垃圾发电装23.4万千瓦。垃圾发电受城镇化发展、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发展较快,农林生物质受流动资金、原料收集等影响,发展停滞。
分项目标
到2025年,生物质能发电装机85万千瓦。全省生物天然气产能达到2亿立方米。
大力推进垃圾发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和沼气发电项目建设,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
大力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加快布局和推进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垃圾发电项目,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积极推进人口50万以上市县或区域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促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应用现代垃圾焚烧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水平。
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利用、提高效率的思路,充分利用我省较为丰富的农林生物质资源,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加快推进西秀区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
积极发展生物质天然气。积极开展生物质天然气示范项目建设,加大利用酒糟、养殖粪便等废弃物力度。以县为单位建立产业体系,选择有机废弃物丰富的种植养殖大县,编制县域生物天然气开发建设规划,发展生物天然气和有机肥,建立原料收集保障、生物天然气消费、有机肥利用和环保监管体系,构建县域分布式生产消费模式。结合城市餐厨垃圾、垃圾填埋场等,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或沼气发电。
专栏二贵州省“十四五”生物质能利用项目建设重点
——农林生物质发电:加快推进西秀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在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市县布局新建项目;
——城镇生活垃圾发电:加快推进花溪二期、白云区项目、清镇、罗甸等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因地制宜推进布局和推进人口低于50万以下项目建设。
投资匡算
生物质能利用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增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含垃圾)装机50万kW,总投资94亿元。
生物质能开发对环境的影响
(一)大气污染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工地扬尘,厂区平整及清理、以及堆积在露天土方及建筑材料在风作用下的二次扬尘。包括施工期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挖掘、车辆运输造成的扬尘。另外,施工及运输时车辆尾气、生物质燃烧时未处理的余气、锅炉烟气排放均会对大气造成污染。
(二)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排水及泥浆水等,废水中主要为泥沙等悬浮物,不含其他杂质。施工废水可经沉淀池澄清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工道路和场地喷洒水。
(三)噪声
施工期,施工初期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会产生噪声。施工中后期,安装各罐体及附属设施的各种施工器械如焊接、钻孔等会产生噪声。
(四)生态环境
生物质能开发过程中会耗费大量水资源来种植生物质原料,从而加剧水资源枯竭进程。且为获取生物质能原料势必会造成森林砍伐,会破坏生态系统稳定性,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同时大面积种植用于提取生物质能的单一物种也会降低生物多样性。因此,在规划发展生物质能源材料时应以农作物秸秆、农业加工残留物、人畜粪便等资源为主,勿追求生物质燃料的占有量而快速扩展。
生物质发电产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生物质和垃圾发电产业,锅炉烟气要采用生物流化床燃烧和脱硫除尘设施确保烟气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生产、绿化用水,多余达标外排;生物质发电产生的灰渣进行综合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一般固废采取卫生填埋处置,飞灰等危险固废进行安全填埋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