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1日至23日,“2016海上风电领袖峰会”在浙江宁波象山召开。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海底管理处处长张绍丽在峰会上发表演讲。他表示,中国海上风电项目应进一步提高综合利用效率。以下为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为您整理的张绍丽处长的演讲实录:
海上风电是我们国家新型的重要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海上风电对于促进优化能源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在2009年经过国家海洋局审查,批准了咱们国家第一个海上风电项目。截止到目前我们也统计了一下,经过国务院和地方政府批准的海上风电项目,目前在沿海地区有29个,主要分布在河北、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这些沿海的海域。
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海洋局是负责海域使用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国家海洋局对海上风电的发展,也是高度重视。与国家能源局,包括我们在座的企业,其实都是具有一致的目标,那就是保障和促进我们海上风电行业可持续的一个健康的发展。为了适应我们国家海上风电飞速发展的新形势,国家海洋局和能源局先后在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次是联合印发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规范了海上风电的规范,并且以这两个文件为基础,确定了海上风电联合审查以及核准和审批的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的衔接机制。另外海洋部门在编制过程中,也是积极保障我们海上风电行业的发展。并在相关的海上风电规范编制和出台的过程中,给予积极的推进和保障。目前依照我们国务院整个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要求,国家海洋局也相应下放了预审权限。目前我们所有的海上风电项目,只要面积不超过700公顷,都是在省一级负责的。包括海洋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查,切实落实了当前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相关部署要求,审批权限进一步提高,促进了行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当时我们同时要高度关注海上风电对海域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影响,昨天在会议上,我们也都在探讨这个问题。海上风电项目一般占用和影响的海域面积比较大。整体跟其他行业用海相比,综合利用效率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另外与其他行业用海矛盾突出。最近几年来,在海上协调方面的困难,未来可能依然会存在,而且随着我们沿海地区对近海海域开发不断的增强,开发利用的密度不断增强,可能未来一段时间,这个用海协调难度,可能会突出还会进一步加大。从这个角度,为了促进我们海上风电行业的健康发展,另外也同时促进海上空间资源的科学利用,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应当全面落实我们现在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规范,特别是要充分考虑我们沿海不同地区海域资源的特点和开发利用的现状。从整体上考虑风电场和输电电缆选址布局和规划,因地制宜的发展。特别是从我们海域空间资源利用的角度,进一步加强海上生态文明的建设,节约海域资源,统筹其他行业的协调发展。另外利用这个机会,在座的有关企业探索模式创新,探索机组的技术创新,从这个角度进一步降低我们这个风电项目对海洋环境资源的影响。减少行业用海的矛盾,提高我们资源利用的效率。在今后我们国家海洋局包括跟我们能源局还有其他相关的部门,还有我们地方有关的部门,我想我们下一步一道继续加强沟通,将继续为我们海上风电健康发展做好相关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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