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环保部对浙北~福州特高压交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作出了批复。以下为本网整理相关内容:
关于浙北~福州特高压交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国家电网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浙北~福州特高压交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函》(国家电网科〔2016〕283号)收悉。我部组织验收组对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一)扩建1000千伏浙北变电站,站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本期建设高压电抗器1组,1000千伏出线2回等。
(二)新建1000千伏浙中变电站,站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本期建设3000兆伏安主变压器2组,高压电抗器2组,1000千伏出线4回,500千伏出线6回等。
(三)新建1000千伏浙南变电站,站址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本期建设3000兆伏安主变压器2组,高压电抗器3组,1000千伏出线4回,500千伏出线4回等。
(四)新建1000千伏福州变电站,站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本期建设3000兆伏安主变压器2组,高压电抗器2组,1000千伏出线2回,500千伏出线4回等。
(五)新建1000千伏浙北~浙中~浙南~福州双回输电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587公里,途经浙江省湖州市、杭州市、绍兴市、金华市、丽水市,福建省宁德市、福州市。
工程总投资约1800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155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64%。
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北~福州特高压交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变电站厂界或噪声控制区边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
(三)变电站周围采取了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站内道路路面进行了硬化。施工临时用地已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线路塔基周围已恢复原有功能。工程采取了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
(四)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道路喷洒、站内绿化,不外排。变电站设有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变电站运行的各项环保要求。
(五)通过公众意见调查可知,65.39%的被调查团体对工程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91.4%的被调查公众对工程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
三、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加强运行期环境安全管理和环境监测,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
五、我部委托浙江省、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以及湖州市、杭州市、绍兴市、金华市、丽水市、宁德市、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分别负责各自行政区内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文起20日内,将验收调查报告分送浙江省、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以及湖州市、杭州市、绍兴市、金华市、丽水市、宁德市、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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