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建设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有利于开展跨省区电力市场交易、促进新能源消纳、电力余缺互济和节能减排,实现更大范围的能源资源优化配置。
要建立区域电力市场,如何打破固有的省际壁垒、实现区域资源优化配置?西北能源监管局局长黄少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发挥区域市场对各省电力运行的促进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利用大范围配置资源的效率优势、成本优势吸引市场主体,把市场逐步做大、做活。”
记者: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一年多来,西北五省(区)电力体制改革进展如何?
黄少中: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电力企业、电力用户和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政府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陕西、宁夏方案已报各自省(区)人民政府;新疆、青海、宁夏、甘肃、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相继挂牌成立;宁夏2016~2018年输配电价已获批复、陕西输配电价监审工作正在开展;多家售电公司纷纷注册成立,目前西北区域已注册59家,其中陕西16家、甘肃7家、青海4家、宁夏15家、新疆17家;电力直接交易工作不断深入,预计今年西北区域交易电量可达780亿千瓦时,约占区域用电量的13%,市场优化配置资源效应正在逐步显现。
记者:在电力市场建设工作中,西北区域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是什么?
黄少中:西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宏观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后,西北各省(区)政府在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等方面压力逐步加大,电力市场建设如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生;二是西北电力装机富裕,用电需求放缓,电力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着较大压力,如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供给侧改革,优化电力和能源生产结构;三是新能源发电近年迅速增长,受网架结构、调峰容量和电量消纳空间等因素制约,弃风弃光问题总体较为突出,如何促进新能源电量消纳、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四是西北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市场竞争意识不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如何提高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培育出良好的市场竞争意识和市场博弈能力等,都对电改政策的落地和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增加了难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认为,在西北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与电力市场建设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
记者:在推进西北电力市场建设方面,您认为应该从哪几个方面开展?针对现实存在的省际电力市场壁垒,如何打破壁垒畅通机制?
黄少中:推进西北电力市场建设,开展跨省区市场化交易,我认为应该分四步走。一是基于实际需求在区域交易平台上开展季度、月度交易,通过市场协商、挂牌等方式形成交易价格和电量;二是在2014、2015年新能源跨省区发电权交易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罗灵、宝德等通道的闲置输电能力,促进西北新能源电力外送;三是促进日前和实时交易市场化,进一步完善交易主体、缩短交易周期,更好地发现价格信号;四是继续推进区域辅助服务市场化,建立区域电力调峰、调频、备用等市场机制。
在打破省际壁垒方面,首先应发挥出区域市场机制对各省电力运行的促进作用,例如促进新能源消纳、促进电力电量平衡、提高运行效率和降低能耗等,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影响,说服省(区)政府相关部门开放市场;其次是调动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利用大范围配置资源的效率优势、成本优势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跨省区交易,把市场逐步做大、做活;最后是在具备条件后力争形成统一的区域现货市场,联合出清电力电量,较为彻底地打破省际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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